七部门规范房产中介:买房租房 猫腻难藏
2016-08-19 07:37:57 | 昆明热线 | www.cnkmol.com

失信者寸步难行

守信者将会一路畅畅通通

根据《意见》,各市县有关部门下一步要加快建设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,及时将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、良好行为及不良行为记入信用管理平台,并向社会公示。全国层面的信用管理平台也将逐步建立,并纳入全国社会信用体系。

今后,诚实守信的中介和从业人员,在办理房源核验、合同网签、代办贷款、涉税业务时,将享受方便快捷的服务;相关部门在日常检查、专项检查中将优化检查频次;各地在选择中介运营管理政府投资的公租房时,将优先考虑诚信中介。

对违法违规的中介和从业人员,有关部门将通过信息共享,对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,将严重失信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,限制其从事各类房地产中介服务;对中介作出的违法违规决定和“黑名单”情况,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;对严重失信的中介及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等,将联合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。

综合人民日报、新华社

中介机构经营中藏“猫腻”

意见提出明码标价

当前,一些中介机构为吸引客户、招揽业务、提高收益,在经营中藏“猫腻”:有的发布虚假房源或已成交的房源信息,有的恶意标低价格,有的隐瞒房屋存在抵押等信息,有的则存在收费不规范、不透明等问题。

为了让中介经营行为更规范,《意见》在制度设计上作出了如下规定:

·实行房源信息核验制度:

中介在发布房源信息前,经委托人同意后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核验房源信息,确保发布的房源真实存在、可以交易。

[来源:综合人民日报、新华社] [作者:人民日报 新华社] [编辑:昆明热线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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